問題:
阿花與阿德結婚已十年,一向男主外女主內,阿花幾乎不過問阿德在外的工作情形。一日,阿德向阿花表示因為生意失敗,要阿花將娘家贈與的首飾珠寶拿出來變賣應急,讓公司渡過難關,阿花一方面不忍心不管阿德,一方面又捨不得父母留給自己的首飾,焦急的她不知如何是好?
回答:
夫妻財產制在九十一年六月有了重大變革,就法定財產制部份而言,夫或妻之財產分成「婚前財產」及「婚後財產」,均由夫妻各自管理、使用、收益、處分,各自的債務,也應由各自負責清償,所以修正後民法第1023條第一項規定,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。
至於修正前所謂的「特有財產」(舊民法第1013條至第1015條),在新法中只存在於共同財產制,依第1030條-1規定,特有財產之內容,包括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;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;以及夫或妻所受之贈物,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。其中要求必須以「書面」聲明為受贈人的特有財產,是九十一年六月修正時為了防杜爭議而特別新增的規定。
所以如果夫妻兩人是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的情形,阿花當然對該首飾有完全支配之權利,縱使是適用「共同財產制」娘家送給阿花的首飾珠寶,如果贈與時有特別聲明是寶貴的特有財產,那就屬於阿花的特有財產,即使基於家庭生活之必要,阿德都沒有權利做任何處理。更何況,此番阿德向阿花要求變賣首飾,是為了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,如果阿花基於夫妻情誼,選擇將娘家贈與的首飾珠寶拿出來為阿德還債,那是阿花自己心甘情願;但是假如阿花不願意,阿德並沒有辦法強制阿花變賣珠寶首飾替自己還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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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洋報父遺產800億 比三房多1倍
趕在遺產申報的最後一天,王文洋也幫自己的父親送件,申報財產;不過申報的遺產金額,卻是超過了800億,遠高於三房子女,5月申報的400多億遺產,多了將近1倍,光是繳交遺產稅,也高達了183;。昨天傳出了被黑道恐嚇,一早王文洋似乎躲在家裡沒出門,而警方也在王文洋家門外,加強巡邏。
傳出遭到黑道恐嚇,王文洋的家門外,氣氛顯的格外緊張,平常罕見的員警巡邏,現在卻是1個小時,就來2次。
記者:「因為總裁所以有加強巡邏?一般的民宅會這樣巡邏嗎?有收到類似的指示嗎?」
警方如此大動作保護王文洋,恐怕也是跟錢脫不了關係,因為根據了解,王文洋已經在7月15日,申報王永慶遺產金額高達了800億和三房申報的,有差了近1倍之多,連要繳交的遺產稅,也差了近百億。
不止如此,以王月蘭代理人自居的王文洋,也幫大媽申請了,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假設用800億來算,其中400億是免稅遺產,剩下的400億,除了繳稅,剩下就是王月蘭和10名子女均分。
記者:「王文洋王總裁他出門了嗎?」王文洋門口警衛:「這個我沒有辦法回答。」記者:「是不是有警衛特別巡邏?」王文洋門口警衛:「你們不是都看到了嗎?」
門房警衛被下風口令,一早王文洋也沒有出門跡象,王永慶的家族爭產,現在連國稅局頭都大,不排除把遺產,和配偶差額分配,請求權的行使爭議,採取分割處理,最晚明年5月發出税單,讓高達百億的遺產稅先入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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